索引号: | 113414230032360006/202012-00134 | 组配分类: | 媒体解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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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 | 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| 主题分类: |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,其他 |
来源单位: |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| ||
名称: | 霍邱县出台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管办法 | 文号: | |
关键词: | 成文日期: | 暂无 | |
发布日期: | 2020-12-29 | 废止日期: | |
访问量: |
为推进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,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加强美丽乡村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监管,确保长期稳定运行。2020年12月,县政府出台了《霍邱县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管办法(试行)》(霍政秘〔2020〕151号)文件。
该办法从美丽乡村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式、职责分工、水质监测、管理要求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,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、奖惩考核等长效机制,也为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管提供了保障,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、有效运行。